比赛规则

一、比赛要求

1、个人赛制作品种及数量:每位选手须制作重量为100克的圆馒头10个;重量为70克的鲜肉包子10个,其中每个包子面团重量为35克,馅心重量为35克。自选品种四款,重量要求为50-100克之间,每款产品要求大小一致,其中两款为带馅心产品,两款为不带馅心产品,每款数量为5个。自选品种要求在材料使用、制作工艺或外观样式等方面有创新。团体赛要求制作10款产品,每款产品要求数量为5个。

2、比赛时间:

1)比赛采用抽签分组;

2)每组比赛时间为4个小时(包括准备、称料时间等)。比赛计时由各赛区工作人员负责。

3、比赛注意事项:

1)参赛作品应现场独立完成。共用工具和设备应注意提高使用效率,禁止超时占用。如有问题要及时向工作人员提出;

2)比赛过程中应及时清点个人工具,并保持台面及工具卫生;

3)参赛选手需详细填写比赛产品作业书,完成后连同作品一起送到指定地点待评。

二、评分项目

决赛不再举行理论考试,参赛作品现场制作并以展台形式展示,赛场提供1平方米左右的展台,特殊规格展台经组委会同意后可自备。作品得分由评判组综合评定,由组委会监督执行。

个人赛作品:从作品的色、香、味、形和卫生、投料标准、操作时间等方面进行评分,其中馒头占15%,包子15%,自选面点40%(每款占10%),产品作业书10%,操作过程及卫生10%,摆台效果10%。

团体赛作品:评分标准具体为:摆台效果10%,创意10%,每款产品6%(共10款),产品作业书10%,操作过程及卫生10%。

三、赛场提供的设备、器具和原材料

比赛所需的面粉(五得利牌)、酵母(安琪牌)、馒头改良剂(安琪牌)、鸡精(安琪牌)、馅旺(安琪牌)、油脂、糖、盐、酱油、胡椒粉等原料由组委会提供,参赛者不得自带,特色面点的原辅料请自备。选手可以自备装饰材料或盘饰,但须提前向组委会申报,并按要求填写申报表。

赛场向每位参赛者提供:蒸箱、烤炉、醒发室、立式和面机1台、搅拌缸、搅拌钩1套、电子秤1台、温度计1支、托盘1个、毛巾1条、面刀1把、擀棍1个、不锈钢盆5个、保鲜袋3个、蒸盘3个、硅胶3张(加松牌)、油刷1个,其他小的工器具请自备。